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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律师,您好!我4月30日买了一套新房,与开发商签定了买卖合同。五月份,开发商帮我们办好了按揭还贷手续。当时买房时售楼小姐说车库只剩下8.36平方的了,我急着购房就签了合同,合同约定9月30日交房。9月28日,售房处来电话说交不了房,可能要到11月份,产生的违约金按合同办。到10月30日,售楼处电话通知拿房。第二天我过去看了,房子里水电、煤气都没通,道路正在倒沥青,小区绿化还没弄,我说你们没达到“五通一平”怎么这么急着交房啊?他们回答道:你现在装璜吗?如果要装潢的话,我们给你搭明线,弄个临时的,反正你需要我们就给你通,道路嘛正在铺,差不多好了,绿化已经着手弄了,反正不影响你住。当时我先看了一下房子,发现:1、同一单元的车库还有一间18平方左右的空着,不过我买的房子在楼梯的左边,车库在楼梯的右下边。2、房子客厅朝南的窗户(阳台上的)塑钢底部坏了7CM左右,是用石膏补的。我要求售楼处:1、帮忙换个车库。他们说如买的楼梯左边的房子只能选楼梯左下边的车库,不可以选右边的。2、换窗户。售楼处说现在交给物业了,让我找物业,物业说这个要跟开发商说,互相推,我跟开发商说,等你换好了我再来办手续,所以我直到现在也没去拿房子。我问他们:由于你们自身的原因,造成我拿不了房,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最多算到哪一天,他们说:你办了手续把钱交了,物业马上就给你换窗户,你现在不急着住,所以物业上没那么快,违约金只算一个月。 买房时,合同上约定:1、交付时,书面通知买房人。2、交付条件: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。3、新房交付逾期30日,买房人有权退房,卖房人须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。如买房人不退房,合同继续履行,卖房人须每天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总房款的万分之一。4、房子交付前,买房人须支付各项后期费用,例如契税、一年的物业费、太阳能等。第三条写在购房合同的最后一张纸上,是附件,双方都没有签字,也没有盖章,只是在这本合同的侧面整体盖了个开发商的章,所以这张纸上有一点点红色的印章。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:1、没有书面通知,这个交房逾期违约金应该怎么算呢?电话通知有效吗?2、开发商没达到交付条件交房,他们这种行为应该怎样才能够制止?我一直不去拿房会有什么后果吗?3、我可以退房吗?4、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们给我换车库吗?5、“房子交付前须付清各项费用例如契税、物业费等”这条约定有效吗? 烦请阮律师在百忙之中抽空解答一下,不胜感激!!
律师回复:看是否验收合格,如没有不符交房条件,可以要求看验收文件,你可以拒收,看你的描述应是没有完工验收。是否可以退房看合同约定,物业费等第三方的看是否有约定,没有约定你没有必要8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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