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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库之争没完没了 奉化市房管局再成被告
来源:建筑房地产律师网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10-11    点击次数:778次

围绕着车库高度的官司越打越大了,继开发商和规划局之后,昨天上午,奉化市房管局又被奉化市锦山明珠小区的20户居民推上了被告席。

   为什么要告房管局?在法庭上,原告代理律师阮文良阐述了原告方的理由:按照有关法律,车库的层高要达到2.20米才能计算建筑面积,房管局才可以颁发房产证的,但现在业主们的车库层高只有2.18米,没有达到法定标准,但房管局同样颁发了房产证。

“这等于是说,房管局给不合法的建筑面积也颁了证,把它给合法化了。”阮律师说,反应是连锁的,开发商把不达标的车库卖给业主,靠欺骗获利的行为也因此变得合法了。

因此,原告要求房管局为它的不合法行为承担责任:赔偿业主的损失107万元。

面对原告的这一指控,奉化市房管局坚持认定,颁证是有事实依据的,“我们颁证不是随便颁的,我们也是根据最终测量的结果定的。”奉化市房管局宋局长说,房管局在颁证前已经按法律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测量的,具备法律效力的。

“从抽查的结果看,车库的层高都达到了2.2米,有的甚至是2.4米。”

双方在车库的高度问题上产生了明显分歧。

为证明车库高度只有2.18米,原告出示了小区的设计图纸,上面标明车库的高度为2.18米。而房管局也有测量单位的结果作证,双方各执一词。

对此,宋局长在庭审后曾对记者表示,“设计图标明是2.18米,但施工没有按设计来做也是有可能的。”

随着几个官司的陆续开庭审理,本案的诸多矛盾也开始显露出来,例如在车库性质上,各方面就说法不一,合同书上标明是“车库”,但几天前,在与规划局打官司时,规划局方面曾明确表示他们是按架空层验收的,并没有按车库来验收。

因此在昨天的法庭上,原告也提出了这个问题,“既然规划局都说了是按架空层来验收的,你们为何要将它当车库来备案、发证。”

对此,房管局也有自己的理由,“买卖双方的合同都认可是车库。”

庭审结束后,审判法官表示,本案将择日宣判。2004-07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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